六家‧林家祠

林家祠的建立,淵源於林家次聖公嘗的設置,林先坤在乾隆年間,聯合族人組織林次聖嘗會。1790(清乾隆55)年購買第一筆土地在六張犁,作為次聖公祭田。此後又續買六張犁庄、國九十五年新竹縣政府將林家祠指定為新竹縣縣定古蹟。指定的理由為祠堂內主祀林姓列祖列宗,亦祭祀媽祖與義民爺,每年春秋二祭,充分表現出客家族群敬祖睦宗之文化特色,林家祠無論是歷史、文化、建築格局與工藝上均具特色,具保存價值。 .修復過程: 民國八十八年因縣治二期都市計畫之進行,六張犁聚落劃為民俗公園用地,並進行區域徵收作業,林家祠徵收為新竹縣政府財產,但為保留客家文化,聚落內之老舊建物全數保存,林家祠仍作為祠堂之用。惟祠堂徵收之後,因乏人管理維護,致使加速祠堂之毀損,至民國九十三年,祠內漏水及白蟻嚴重為害,經新竹縣文化局向客委會爭取維護經費,進行保護措施及局部屋面拆卸工作,於九十四年十二月完工。 本古蹟因年久失修,經客家委員會補助經費,由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委託漢光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,林志成建築師事務所監造,並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由鋼成營造有限公司修復完工。

新竹縣竹北市

新竹縣竹北市東平里2鄰16號 ‧ 公里